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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招考教师公告
  • 发布时间:
    201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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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缺编问题,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夙愿。
2、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4、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6、本、专科年龄在26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2010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8、具有非农业户口,其中:农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9、津南区户口的考生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可以不受师范类的限制,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职位可以不受专业的限制;非津南区户口的考生报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必须是2010年应届毕业(天津市生源毕业生除外)。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水平;
④计算机国家二级及以上证书;
⑤学士及以上学位;
⑥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⑦报考英语教师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10、音、体、美、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报考音、体、美、计算机教师职位不受师范类、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的限制。
11、学前教育(幼教)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不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的限制。
12、小学教育专业只能报考小学教师职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招聘的职位、人数和条件见《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职位表》。              

三、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本次招考的教师,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住宿,一律由毕业生自己解决。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发布公告:区人事局于2010年1月11日—17日在津南有线电视台、津南人事网(http://rs.tjjn.gov.cn)、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报名网址(http://219.226.5.6/trs)等媒体和区人事局、教育局、各镇政府门前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1月18日8:00—1月21日20:00,报名网址:http://219.226.5.6/trs,具体事宜见《网上报名须知》。
(三)笔试:笔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津南人事网、津南人才在线和报名网址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
2、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本科学历的职位,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要求师范类的职位,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笔试合格者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合格者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两部分进行:一是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抽题试讲一节课,由专家组的考官根据讲课情况给出分数;二是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结束后按照专家组成绩、综合素质考察组成绩各占50%合成面试成绩(报考音、体、美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在讲课、综合素质考察的基础上,增加技能考试环节,按照专家组成绩、综合素质考察组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4:4:2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区人事局组织进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八)公示:区人事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为保证不出现教师空岗现象,首次录用后,如果有职位空缺,可以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相同学科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或由中学向小学调剂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2)28392133、(022)885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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